禁用USB,
前陣子進駐某家客戶,被要求禁用自己NB上的USB。
我到現在還是參不透這條規定的意義。
怕廠商帶走資料?
那恐怕連燒錄機都要禁用、網路也要禁用,
最好連電腦都禁止攜入,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啊!
怕中毒?
那貴公司應該規定一律不準上網......
說真的,我還比較怕你們的內部網路有病毒流竄勒.....
另外禁用VPN、禁用Web Mail,所以完全不能收信,真棒!
禁止啟動未申請的服務(httpd, ftpd ... etc.),所以 svn server port 要記得申請....
收到警告信說若再違反規定,會有不良影響(不知道是什麼影響?)。
雖然我好像暫時不用進駐那邊了,不過整個感覺還是很差.....
下次發警告信,可以附上申請書嗎?
不知道可不可以申請全部限制都開放......
這該不會又是我的前前公司吧? 感覺滿像他們會訂出來的遊戲規則.....
回覆刪除的確是。。。
回覆刪除